创业板启用第三套标准受理未盈利创新企业,大普微电成标志性案例

6 月 27 日,深交所受理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 “大普微电”)的首发申请,这一事件意义重大 —— 它意味着创业板第三套上市标准正式落地,未盈利的优质创新企业由此获得上市支持。

此前的陆家嘴论坛上,证监会推出的 “1+6” 系列政策引发资本市场高度关注,其中,重启未盈利科技及创新企业上市工作堪称最引人注目的一项,为资本市场注入了新的发展动能。这一政策的出台,既是监管层在市场企稳回升、活跃度攀升背景下的顺势之举,更是资本市场主动肩负起扶持新兴产业、助力科技创新战略的重要体现。

自沪深交易所成立以来,我国证券市场从探索阶段逐步走向完善。早期为保障市场稳定,对上市公司设定了连续三年盈利的硬性指标。2019 年科创板的设立实现了突破,首次允许符合条件的未盈利企业上市,这不仅是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关键一步,也积累了宝贵经验。此次深交所受理大普微电的首发申请,正是对过往经验的延续与拓展,蕴含着多方面的重要意义。

从政策导向来看,未盈利创新企业上市通道的开启,彰显了监管层对科技企业成长规律的深刻洞察与精准施策。科技创新企业往往面临研发周期长、资金投入大的共性特点,而创业板启用第三套上市标准,正是资本市场通过制度优化,为这类企业构建 “研发投入 — 技术突破 — 市场回报” 良性循环的有力行动,也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具体实践。

深交所受理大普微电首发申请,还体现了监管导向在保持包容性的同时坚守审慎原则。一方面,监管明确将人工智能、商业航天、低空经济等前沿科技领域纳入未盈利企业上市支持范围,精准锁定 “硬科技”,扩大了优质企业的选择空间,能引导资本流向国家重点产业,提升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效率。另一方面,监管并非 “放任不管”,而是建立了覆盖事前、事中、事后的全流程强化监管体系:要求企业充分披露未盈利的原因、影响及未来盈利预期等关键信息,保障投资者在知情前提下理性决策;严格审核财务真实性,杜绝 “伪科技” 企业钻空子,维护市场公平透明;为上市后的未盈利企业标注 “U”,时刻提示特殊风险,将投资者权益保护贯穿始终。

从市场生态角度,大普微电的案例是资本市场强化对科技创新企业支持的必然结果。它将吸引更多科技型、创新型企业入驻资本市场,丰富上市公司 “基因库”,提升市场的科技含量与创新活力。同时,这一举措将倒逼资本市场中介机构提升专业服务能力,以应对对复杂未盈利企业的价值评估和风险把控需求;也会促使投资者更注重长期价值投资,增强风险意识与投研能力,推动资本市场在多元主体的协同发展中走向成熟与活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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