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湖南《永州日报》报道,10 月 16 日,中共永州市零陵区委组织部(区公务员局)对外发布《辞退公告》,公告对象为唐子辉同志。
公告内容显示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与《公务员辞退规定》,鉴于唐子辉同志存在连续旷工超过 15 个工作日的情况,经研究,决定对其作出辞退处理。由于目前无法与唐子辉本人取得联系,现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向其送达辞退通知书。公告要求,唐子辉同志在见到该公告后,需立即与单位取得联系,配合完成辞退手续办理。同时明确,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,若 60 日内唐子辉未到单位领取辞退通知书,将视为该通知书已送达。此外,公告还告知,若唐子辉对此次辞退决定不服,可在辞退通知书送达之日起 30 日内,申请复核或提出申诉。
值得注意的是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中已明确规定了公务员被辞退的具体情形,其中就包含 “旷工或者因公外出、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,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” 这一情况。
